纵横谈|法治护航,让爱国主义精神牢牢扎根_当前快报

发布时间:2023-06-29 09:36:07 来源: 河北日报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,规定学校建立爱国主义教育相关课程联动机制,要求推动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、重点区建设……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26日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,诸多规定值得关注。(据新华社6月26日报道)

爱国,是人世间最深层、最持久的情感,是一个人立德之源、立功之本。对于每一个中华儿女来说,“祖国”二字,从来都是心的归属、生命的烙印,是一个让人热血澎湃的字眼。从“苟利国家生死以,岂因祸福避趋之”的满腔赤诚,到“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”的远大抱负,再到“清澈的爱,只为中国”的深情告白……爱国,已深深融入中华民族的血脉和基因之中。

爱国主义精神,是安邦定国的宝贵财富。每一个伟大的民族,无不从爱国主义中寻找精神的给养。放眼全球,几乎世界各国的教育立法中都明确了爱国的价值导向。当前,随着社会利益分化、观念多元多变,爱国主义教育也面临着如何更好更有效开展的问题。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法治化轨道,推动宪法义务上升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,是人心所向、时代所需——夯实的是14亿多中国人的思想基础和价值根基,铸牢的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唤醒的是深藏于民众之中的奋斗伟力,对于推进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要意义。

此次提请审议的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,在大量立法经验基础上,将散布于多项法规中的爱国主义要求统一联动起来,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内涵目标、指导思想、总体要求、领导体制、工作原则、教育内容等,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。

青少年和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,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的一大看点,是突出了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。“将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,把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学校各类主题活动”“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把热爱祖国融入家庭教育”等规定,有助于把爱国的种子植入每个青少年和儿童的心灵深处。

对公职人员、企业事业单位职工、村居民等不同群体的爱国主义教育,分别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;对利用红色资源、文化遗产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作出具体规定;规定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网络内容建设,生动开展网上爱国主义教育活动。草案中一系列与时俱进又精准聚焦的规定,保障了以法治方式确保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。

“你所站立的地方,就是你的中国;你怎么样,中国便怎么样。”以法治力量保障爱国主义基因永续相传,必将激励一代又一代中国人朝着民族复兴的梦想奋力奔跑,推动中华民族在接续奋斗中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。(康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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